2016-08-22
书法频道
天涯海角游览区是一家以“天涯文化”为主题文化的景区。天涯文化内涵丰盛,兼容并蓄,融多种文化于一炉,具有多元性、开放性、包容性等特性,是中华民族的一种文化情结、文化个性,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天涯海角游览区以深刻的文化内涵、独特的人文景观、醉人的南国风光和浓郁的民族风情闻名海内外,是海南省标志性景区。景区有“第五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全国五一劳动奖”、“全国旅游行业先进集体”、“海南建省20年第一旅游名胜”、“新中国成立60周年海南第一旅游品牌”等多项荣誉。古往今来,许多名人大家曾在天涯海角留下不少墨宝。
为了弘扬国学书法精粹,挖掘天涯文化内涵,提升天涯海角游览区文化品味,打造天涯诗词文化品牌,特举办2016年首届“天涯海角”杯书法大赛,有关征稿事宜如下:
一、主办单位三亚市天涯海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合作支持单位
合作单位:海南东坡书画院
海南大学艺术学院
海峡两岸(海南)文创艺术交流中心
书法报海南工作站
南国书画名家俱乐部
学术支持单位:海南省书画院
三、支持媒体
平面媒体:海风杂志社
网络媒体:人民网海南频道、新浪网、天涯社区、、天涯海角官网、天涯海角官微、天涯海角官博、书法报网等
四、评委
评委由中国书协、海南省书协专家成员组成。
五、组委会及人员分工
主任:杨永红
执行主任:陈吾孔
副主任:戴彬森邢福选
特邀副主任(兼总协调):陈水雄
委员:姚劲松、梁群芳、陈伟、麦钊、林有炜
赛事组委会秘书处:由天涯海角游览区文化苑、总经理办公室、市场策划部组成,负责赛事文秘、接待、通联等事务。
六、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作品要健康向上,以含有“天涯”或“海角”的天涯诗词为内容(天涯诗词详见附件)。鼓励书法名家创作与天涯文化有关的诗词歌赋。
2.参赛作品为毛笔书法,不限件数,不限幅式,不限书体,草书、篆书须另附释文。作品请勿自行装裱,尺寸不小于六尺对开。不收篆刻、刻字及斗方、册页、手卷作品。内容、尺寸、要求不符合者不入选。
3.每幅作品需另附纸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子邮箱及个人简介。入选作品装裱成片后(装框轴前),拍照制作电子版(供宣传推介之用)。
4.奖项设置(所有奖金均为税前):特等奖1名,奖金15000元;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1000元;入展作品100件,每名奖金500元。
5.特等奖、一等奖作品和书法名家的作品将刻成书法石刻立于天涯海角景区内;二等奖、三等奖作品制成诗碑挂于天涯海角景区的天涯文化诗墙上;其他入展作品视情况刻成诗碑;所有入展的作品在天涯海角景区天涯文化苑内展出,展出期限为9月15日至下轮展出前。
6.编辑出版《2016年首届“天涯海角”杯书法大赛作品集》。所有获奖和入展作者均可获赠作品集一册。所有获奖及参展作品归主办单位所有,不再另付稿酬。
7.邀请获奖作者到天涯海角游览区领奖(往返费用和住宿费由主办单位负责,按照主办单位的有关标准执行),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不含入展作品的作者),可以另外带一名亲属免费游览天涯海角景区(但不负责门票外的其他费用)。
8.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限于人力,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9.所有获奖、入展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处置权归三亚市天涯海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活动细则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10.凡来稿者视为认同本约定。
11.大赛展览期间,将同时举办天涯海角名家书法展。
七、活动时间
1.征集时间:从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8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评选时间:9月1日至9月6日。
3.公布时间:9月6日。
4.颁奖时间:9月15日。
八、来稿请寄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天涯海角游览区史克锋收(请在邮件上注明“2016年“天涯海角”杯书法比赛征稿”)
联系电话:0898-88597680 13036022336
(本文摘自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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