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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砂壶名家出现同名号的现象并非偶然

2019-03-08   收藏指南

      在紫砂陶器上面刻上作者的名款、印章,就和在每幅书画上签名是一样的,这是中国其他的陶瓷中少有的特色,这也是对自己作品的尊重。我们从这个角度看,紫砂陶器也是最具个人风格的陶艺作品。同时还是知识产权的最早运用。

  紫砂制作始终采取个人制作、集中烧成的传统。人们最早是为了在窑中烧成后区别各自的作品而在壶底铭印。这种代表紫砂制作人身份的铭记,后来演变成人们鉴赏紫砂壶的特殊款识。这种款识也是人们确认作者的根据,是古老的质量认证标记,一件紫砂作品因此成为作者艺术修养和人格的直接体现。

  紫砂陶直接用刀(竹)划刻在坯体上,或将印记钤在坯体上。用刀(竹)划刻绝大多数属阴文,泥绘堆画、印板为阳文,印记则有阴有阳。紫砂陶(壶)每件作品一般多为一人完成,故多用印记,其时代风格和艺术特征区别不明显。因此,历史上一直以印记的真伪来判别紫砂作者的真伪。然而自从用先进的科技手段镌刻图章以来,仅以印章来鉴别紫砂壶的真赝,就不完全可靠了。

  紫砂款识仅仅是指用弥印钤盖或用刀或者竹镌在紫砂陶器的身筒底部、盖内或者把下等地方的制作者或定制者、监制者的印记。

  对于紫砂壶上的款识的字体、印鉴和钤盖位置,《茗壶图录•款识》有这样的概括舌:"款识或以诗句,或以古语,或以别号,或以堂亭斋馆诸号,或印或否,书体不一,大抵用真、行、草,间有用篆、隶者。印文有朱白肥瘦诸体,其镌印所在,或腹,或底,或流下,或把下,或盖背,或盖之外口,无一定位置,各随作家匠心而为之耳。


紫砂壶名家出现同名号的现象并非偶然紫砂壶名家出现同名号的现象并非偶然

亭方   毛建韦



      印章是千年来,中国人借以征信的主要凭借,即使在科技发达的今日,印鉴仍被广泛运用与信赖。在紫砂壶的鉴伪上,印款虽不能全然判定器物的真伪,但却是最重要的参考之一。在基础工作上,当然要先从可靠的标准器上着手,先熟悉每个作者常用章款的形式,这个工作可借助较可信的紫砂图册上的书面资料。遇有砂壶要鉴识前,可先查一下,大凡看到不曾在各书册上出现过的章便应先提高警戒,这虽有可能是遗珠之憾的真品(尤其是许多明清古壶均尚未被收入著录),但更多时候是仿伪者不愿费心仿刻原章而作的“创新之举”。

  至于那些“似是而非”的章更要小心,例如篆文的曲线大同小异、印面布局疏密有细微变异等,几乎都是仿刻者居多,因为鲜有陶人会使用两枚极为相似的印章,尤其是壶底大章与盖款小章两者均“似是而非”时,更违常理。甚至那些看来似乎完全一样的印章,仍有可能是以翻模法翻制的,对此,如果手边有真品,可用标尺精确测量每颗印款的尺寸。凡是相同的印文,尺寸却比别人小10%以上者,肯定为翻制印。这是因为钤印手续需于坯体尚含水分的“半硬状态”下执行,而自此时的工作湿度到烧成出窑,坯身会有12%~14%的收缩(视坯身掺砂量的多少成反比),若是朱泥坯收缩率更达16%~17%。在这不可抗拒的物理特性下,仿伪者若要顾及尺寸而把印面刻大,则不易形似;反之,顾了形似,则失了尺寸。总之,以印款鉴别的角度来说,“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

  至于壶身的书法题刻,据有些书上所载,“明代书体都为楷书,到了清代早期楷书、篆书并用,而后期则以篆书为主。”但这仍仅供参考,尤其是明末清初常见的书法署款风格,在鉴别上的参考意义并不大,因为昔时陶人未必都能自制、自署又自刻,名陶人如时大彬也是成名后才能“运刀成书”自署款识,而名家李茂林更只是“殊书号记而已”(见《阳羡茗壶系》)。而且此类题刻的字样可以被反复拓刻、组合、补题,最重要的是,大多数的史书均载明,此时期的款识多有“晋唐风格”,鉴赏家知道,仿古者也同样知道,此点反而是真伪砂器皆备的共同特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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